实施南药黎药培优工程!《支持海南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
发布时间: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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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支持海南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依托自贸港政策优势与自然资源禀赋,以促进中医药(南药黎药)传承创新为抓手,提出5大工程14条具体举措,推动生物医药与康养产业深度融合。
《措施》要求,实施审评审批提速工程。针对南药黎药医疗机构制剂、康复理疗器械、数字疗法等重点产品,建立“早期介入、专人跟进、研审同步”机制。对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的康养创新产品,实行100%优先审评,审评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5%。针对含有沉香、益智、降香等海南特色植物原料的普通化妆品,推行备案“前置指导+优先办理”。探索建立海南特色植物原料化妆品正面目录,目录内产品备案实行“即报即审”。
《措施》提出,实施南药黎药培优工程。设立黎药标准制定绿色通道,系统挖掘黎医经典名方和经验方,加快制定发布省级中药材标准、饮片炮制规范及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联合农业、卫健部门,在五指山、白沙、屯昌等南药黎药主产区,认定一批“定制药园”。推行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与饮片炮制一体化。拓宽药食同源产品开发路径。引导企业深挖道地药材康养价值,合规开发药膳食材、养生茶饮、浴疗包等生活化终端产品。
《措施》提出,实施应用场景拓宽工程。对疗效确切、安全稳定的且以康养为目的的黎药特色院内制剂,允许在全省医联体、医共体及符合条件的康养机构、医养结合中心之间调剂使用,让好药惠及更多康养人群。推动“数字疗法+康养”场景落地。支持获批的慢病管理、认知康复、睡眠干预等数字疗法产品,优先在康养社区、旅居养老机构作为非药物干预手段推广应用。
《措施》要求,实施康养安全护航工程。制定康养机构药械管理“海南标准”。出台海南省康养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各类康养机构建立采购、验收、储存、养护、使用全流程制度,规范药品调配与用药指导,压实康养机构药械使用主体责任。同时完善“药械化”康养产品不良反应风险预警网。
《措施》鼓励“跨界出圈”,实施产业生态融合工程。打造“海南康养好物”区域公用品牌。联合文旅、商务部门,甄选一批质量过硬、特色鲜明的黎药南药康养产品(如特色精油、药膳、理疗贴等)。规范“中医药+雨林康养”业态,坚决打击借康养之名制售假劣药械、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为“黎药药浴+温泉疗愈”“药膳+旅居养生”等融合业态提供干净的营商环境。
《措施》要求,实施审评审批提速工程。针对南药黎药医疗机构制剂、康复理疗器械、数字疗法等重点产品,建立“早期介入、专人跟进、研审同步”机制。对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的康养创新产品,实行100%优先审评,审评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5%。针对含有沉香、益智、降香等海南特色植物原料的普通化妆品,推行备案“前置指导+优先办理”。探索建立海南特色植物原料化妆品正面目录,目录内产品备案实行“即报即审”。
《措施》提出,实施南药黎药培优工程。设立黎药标准制定绿色通道,系统挖掘黎医经典名方和经验方,加快制定发布省级中药材标准、饮片炮制规范及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联合农业、卫健部门,在五指山、白沙、屯昌等南药黎药主产区,认定一批“定制药园”。推行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与饮片炮制一体化。拓宽药食同源产品开发路径。引导企业深挖道地药材康养价值,合规开发药膳食材、养生茶饮、浴疗包等生活化终端产品。
《措施》提出,实施应用场景拓宽工程。对疗效确切、安全稳定的且以康养为目的的黎药特色院内制剂,允许在全省医联体、医共体及符合条件的康养机构、医养结合中心之间调剂使用,让好药惠及更多康养人群。推动“数字疗法+康养”场景落地。支持获批的慢病管理、认知康复、睡眠干预等数字疗法产品,优先在康养社区、旅居养老机构作为非药物干预手段推广应用。
《措施》要求,实施康养安全护航工程。制定康养机构药械管理“海南标准”。出台海南省康养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各类康养机构建立采购、验收、储存、养护、使用全流程制度,规范药品调配与用药指导,压实康养机构药械使用主体责任。同时完善“药械化”康养产品不良反应风险预警网。
《措施》鼓励“跨界出圈”,实施产业生态融合工程。打造“海南康养好物”区域公用品牌。联合文旅、商务部门,甄选一批质量过硬、特色鲜明的黎药南药康养产品(如特色精油、药膳、理疗贴等)。规范“中医药+雨林康养”业态,坚决打击借康养之名制售假劣药械、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为“黎药药浴+温泉疗愈”“药膳+旅居养生”等融合业态提供干净的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