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好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国务院印发《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发布时间: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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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建设好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
方案提出,增强医药产业发展动能。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建设好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
方案提出,建立内蒙古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好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紧密围绕“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助推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边疆民族地区民生福祉,助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方案提出,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鼓励先行先试,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首创性、集成式、差别化探索。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绿色发展动能明显增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重要通道功能更加完善,对内对外辐射带动能力显著提高,能源和战略资源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作用充分发挥,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创新生态良好、优势产业集聚、国际交往活跃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