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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范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

发布时间:2024-11-26 阅读量:313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日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山东省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技术要点》,围绕坚持生态发展,适区建设;坚持道地品种,品质优先;坚持绿色生产,质量可控的总体要求,从基地选址、种子种苗使用、田间管理等七方面提出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技术要点,加快提升全省中药材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水平,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技术要点》,标准化生产基地选址应符合中药材道地性要求,并满足种子种苗繁育、药材生长、轮作倒茬、规模化发展、周围无污染源等具体要求。基地选址应突出道地性原则,种植地块应与品种相适配,严禁在土壤重金属超标地块种植中药材。
 
       《技术要点》明确,种子种苗质量是保障中药材产量和品质的基础。生产上应选择性状优良、遗传稳定、表达一致、种质来源明确、符合国家标准的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禁止选用转基因的种质或繁殖材料。各类主体应使用产地明确、来源固定的种子种苗或其他繁殖材料,有条件的可自行建设规模与中药材生产基地规模相匹配的良种繁育基地。
 
       《技术要点》明确,规范开展田间管理是推进中药材生产标准化的核心。各类主体应当配套建设完善的灌溉、排水、遮阴等田间基础设施。应根据种植品种,合理选择间作、套种、轮作、仿野生、生态种植等种植模式,鼓励开展粮药间作、药药间作、林下栽培等,提升土地复种指数。抓好病虫草害综合防治,以及重大灾情防范处置。
 
       《技术要点》明确,在采收加工方面,采收过程中应当除去非药用部位和异物,及时剔除破损、腐烂变质部分;应明确所种植中药材的拣选、清洗、去除非药用部位、干燥以及其他特殊加工的流程、方法要求。在贮存收储方面,要求禁止用肥料、农药等包装袋包装药材;应当分区存放中药材,不同品种、不同批中药材不得混乱交叉存放,有毒药材必须单独存放。
 
       《技术要点》还要求,各类主体应科学规范使用农膜、地布、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常态化培训制度,做好质量追溯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