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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开启

发布时间:2025-05-09 阅读量:104 来源:国际教育培训部
各相关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根据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5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根据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需求,强调先进性、前瞻性,注重紧缺专业、新兴和交叉学科,学习资源向重点领域、特殊区域和关键岗位倾斜。
(二)注重针对性和可行性,根据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合理设计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教学形式、学时安排、考核和评估方式。
(三)注重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国范围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加大对外省学员和基层学员的支持力度。
(四)坚持公益性原则,遵守医疗卫生行业学术会议活动管理的相关要求,严禁成为推介产品、输送利益的平台,严禁以中医药继续教育名义组织与培训无关的活动,严禁乱收费或只收费不培训,严禁从事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

二、项目内容
(一)公需科目。包括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以及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重点强化的医德医风、医学伦理、医学人文等职业素养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业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教育。

(二)专业科目。应当体现中医药学的特点,遵循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包括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以及中医药经典理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和科技创新前沿知识等,以及其他有助于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养的内容。具体包括:
1.中医经典著作、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传承与临床应用研究新进展等。
2.中医药新兴学科学术内容;国内外中医药研究新进展;运用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中医药的新进展;远程医疗技术新进展等。
3.国内外中医药先进技术及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中医药新技术、新方法和科研成果的引进应用与推广等。
4.中医药教育新理论、新方法、新教材、教改新成果等的推广;以中医药院校教育、师承教育等为主体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标准、评价体系等的研究与运用等。
5.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规范、标准、指南、路径及知识产权保护等。

(三)无主题授课内容的年会、峰会、论坛等,原则上不作为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在所主办项目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近3年曾担任过国家级或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负责人,且项目执行情况良好。
2.项目负责人及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
3.项目负责人每年实际承担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项目内容应为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参与项目授课。
(二)项目申报单位
1.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申报。
2.申报单位应对授课教师所提供的教学课件及教学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课件符合教学要求,严把意识形态审核,确保课件内容主题突出、结构合理、内容完整、逻辑顺畅、整体风格统一协调、参考资料来源清楚、无侵权行为。

四、申报方式
2025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各相关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填写《2025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申报表》,并将WORD版及签字扫描版申报书报送至邮箱:itd@vip.163.com ;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杰
联系电话:010-58650025
电子邮箱:itd@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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