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学会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信息 > 学会新闻

SFDA P.R.China:四类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多

发布时间:2008-02-21 15:47:39 阅读量:1634 来源: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182007年第2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公布的6种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进行了曝光。

  2007712月份,中国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共11643次。其中,广告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频次高的保健食品有:“中科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卫食健字〔2000〕第0642号)、“奇滋宝菌丝胶囊”(卫食健字〔2000〕第0502号,广告中标示名称为“蝠活素”)、“天天清大茶”(卫食健字〔2002〕第0773号)、“富硒灵芝宝”(卫食健字〔1999〕第0282号)、“阿波罗牌维生力口服液”(卫食健字〔1997〕第0212号)、“绿谷灵芝宝粉剂”(卫食健字〔1998382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了“美诺牌减肥便携茶”的广告批准文号。

  监测情况显示,目前发布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产品:一是“缓解体力疲劳”类的保健食品,通常被宣传具有改善和提高性功能的作用;二是“增强免疫力”、“辅助抑制肿瘤”等保健食品,通常被宣传成可以治疗、治愈各种恶性肿瘤;三是“辅助调节血脂”、“辅助调节血糖”类的保健食品,通常被宣传成为可以治疗、治愈高血脂、高血糖;四是“减肥”类保健食品,通常含有对功能进行绝对化肯定、以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五是“缓解体力疲劳”类的保健食品,通常被宣传具有改善和提高性功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