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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中医药是民族复兴的重要战略

发布时间:2013-03-12 阅读量:1497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李慎明提出,振兴中医药事业应是国家亟待认真制定和落实的一项重要战略。他建议,一是各级政府和领导应切实高度重视,中央政府制定好振兴中医药战略规划。二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组建一到两个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并鼓励民营中医药企业,从产业化入手。三是充分挖掘我国中医药典藉和民间中医药力量两个宝库。四是培养和扶持一支强大的中医药师队伍。五是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中医药实际的教育和科研体制。六是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中医药实际并与西医药互补的医疗体制。七是采取各种举措,促进中西医互相学习、密切配合。八是建立国家级中药材基地。九是逐步使我国中医药走向世界。

 

    在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方面,李慎明认为有必要对现行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机制作重大调整。主要措施是:明确“中西医并重”是我国医药卫生工作基本方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系和国民健康保障体系”是相关管理部门和业界的中心任务。组建真正从体制到机制都能切实体现中西医并重原则的大部委——国家人口和健康管理委员会,将中药技术研发和临床应用管理之责划归中医药管理部门实行行业内专业管理,实现中西医药之间的平等地位、平行运作。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要大力向中医药倾斜,尤其是向县及以下的人才培养和传统医药手段应用倾斜。进一步改进医药费用管理制度,更好体现中西医平等、并重原则。

 

    面对人口政策调整和成功推进医改两大重任,李慎明认为,实施两个“并重”至关重要。他提出,一是新时期人口政策必须实行“数量管理与质量提高并重”方针;二是不要用“中西医结合”取代“中西医并重”作为基本国策和医药卫生工作根本方针;三是“中西医并重”也是成功推进医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生态文明的医药卫生体系的基础,而切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医药卫生工作的重点。

 

   李慎明提出,正在进行的中医药立法工作应当首先解决传统知识保护问题,确立我国在传统知识保护问题上的基本原则和立场,依法设立组织机构,尽快维护我国在传统医药方面的应有利益,保持我国传统医药在资源、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地位,填补我国在传统知识立法保护方面的空白。希望以中医药立法为契机,首先实现对传统医药知识给予一定程度的保护,成为我国知识产权谈判的重要砝码,维护我国在传统知识方面的优势地位,保障国民经济和文化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