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
发布时间: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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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
《方案》要求,要科学组建医共体。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结构等,组建由县级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组成的医共体。牵头医院一般应为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
《方案》指出,医共体牵头医院需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医养结合等工作。县级中医医院要严格履行中医药服务业务管理职责,加强对县域各医共体及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方案》明确,医共体建设要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内涵,确保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量占比不低于35%。县级中医医院要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发挥县域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健康宣教龙头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中药制剂中心和共享中药房。
此外,在健全医共体配套支持政策方面,《方案》强调要优化人事编制和薪酬管理,加强基层全科医生、中医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药师等培养和招聘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及交流机制;要加强医保政策协同,对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