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
发布时间: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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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十部门印发《陕西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今年6月底前,全省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7年底,县域医共体实现全覆盖。
《实施方案》明确,县域医共体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组成。牵头医院一般应为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
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发挥县域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健康宣教龙头作用。依托县中医医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中药制剂中心和共享中药房,推进院内制剂推广和应用。开展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及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推进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签约服务内容。《实施方案》还提出,整合县域医共体内医疗资源优势,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发挥县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作用,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