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印发
发布时间: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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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联合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
《计划》明确六大监督抽查内容:一是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二是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三是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四是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五是医疗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医药费用、医保结算、院外购药及送检、高值耗材使用、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开具虚假医学证明、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问题,防范“医托”“号贩子”“电子黄牛”“黑护工”等影响公平就医秩序的行为;六是采供血机构(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依法执业情况。
《计划》要求各地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