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转化中药创新药给予最高3000万资金支持
发布时间: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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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1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审评审批服务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包括支持中药传承创新在内的20项措施,持续优化审评审批服务,加快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提出,加快生物医药、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的创新平台建设。同时,加大创新支持力度,2023~2025年,对在省内转化创新药(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1类中药)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经评审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40%,最高分别为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资金支持。
《措施》提出,支持中药传承创新。鼓励中药企业与中医医院深入交流合作,推进经典名方向医疗机构制剂、医疗机构制剂向中药新药的递级转化。重点支持用于防治肿瘤、罕见病等重大疾病和儿童用药的中药研发,加强中成药大品种培育。
《措施》要求,强化标准引领作用。制定完善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发布实施山东省中药材标准、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