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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西学中”人才培训有规可依

发布时间:2023-09-22 阅读量:1918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内容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近日,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通过系统培训学习中医药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提高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思维能力和中医临证水平,培养一批具有中医药理论基础和中医思维、能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临床诊疗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方案》明确,培训以江西省自愿学习中医的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为培训对象,通过理论培训和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培训采取“自主学习+线上学习+线下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学习不少于12门课程,以中医基础知识、中医经典理论、中医临床应用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为主。临床实践环节采取以跟诊学习为主的方式,每位学员至少应轮转3个中医临床科室(必须包括中医内科),每个科室轮转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跟诊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累计不少于50个工作日。
 
     《方案》提出,将择优选择江西省内开设中医药专业的公立高等院校或二级以上中医类别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一批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基地(以下简称“西学中培训基地”)。西学中培训基地按照分类原则进行管理。一类西学中培训基地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培训,二类西学中培训基地在基地所在的设区市范围内开展培训。西学中培训基地实行自主招生模式,原则上每班次培训人数不超过60人。培训对象可到一类西学中培训基地报名参加培训,也可到其第一执业机构所在设区市的二类西学中培训基地报名参加培训。
 
       在考核方面,在理论培训每门课程结束后,由西学中培训基地组织专家出题并进行闭卷书面考试,其中《针灸学》《推拿学》等课程还需进行操作考核。临床实践结束后,对学员进行临床实践考核,采用技能操作的方式,考核范围为中医接诊与思辨能力、中医技能(脉诊、舌诊等)、中医适宜技术应用、中医病历书写能力等。结业考核采用面试答辩的方式,一类西学中培训基地自行组织开展考核,二类西学中培训基地在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考核,考核范围为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等。
 
       在师资要求上,理论培训和临床实践师资应具有中医类别专业高级职称,从事中医临床或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教学经验,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教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