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325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发布时间: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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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西藏法制报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不断发挥中医药在治疗疾病中的优势作用,近日,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结合定点医疗机构临床需要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组织专家评审,首次将325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全区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制定《西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配方颗粒目录(2023年)》,自9月1日起在全区执行。
据悉,本次纳入医保报销的中药配方颗粒,根据国家规定统一按“乙类药品”管理,治疗领域主要覆盖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和风湿类等方面疾病。中药配方颗粒较传统中药饮片(需煎煮)具有便于服用、易于携带、保质期长等优势,纳入医保报销后将有力减轻广大患者用药负担,能够更好地满足全区群众和临床用药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