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支持基层自种自采自用中药材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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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基层开展自种、自采、自用中药材,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方案》明确,积极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建立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和质量管理等工作。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中医药高端人才的政策;对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有倾斜政策。建立中医师承培养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
《方案》提出,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资金。加大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障本区域中医药医疗机构的立项、建设和政府投入,改善市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建立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技术评估体系,定期调整优化中医药服务项目及价格服务。组织制定适宜的中医药诊疗支付方式,推动市级医保对中医药服务的优惠价格。
《方案》要求,支持基层开展自种自采自用中药材。全市将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在市内开设中医药职业教育课程,为全市乡村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中医药人员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支持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支持基层开展自种、自采、自用中药材,并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规范的质量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选择与当地条件相适应的中药材进行生态化规范化种植。
《方案》提出,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扶持有中医药特点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标准。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要设置中医科室。全市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00%设置中医馆。加强市、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达4级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全部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
《方案》还提出,市级中医医院规范提供中医药综合服务;完善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中医药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60%以上。鼓励市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联体,助力分级诊疗。市级中医医院专家对基层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培训和指导,向居民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鼓励街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中医诊所免费提供服务场所。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