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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设立热敏灸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江西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8 阅读量:1215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内容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实习记者:叶奕君
 
 
       近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发展的通知》,明确将单独设立热敏灸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价格支付政策,大力支持热敏灸项目发展。
 
       热敏灸是江西省中医药原始创新成果,在防治疾病、对外交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知》明确,单独设立热敏灸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规范热敏灸项目管理。明确热敏灸项目的内涵为,点燃热敏灸艾条,采用探感定位方法,包括回旋灸、雀啄灸以及温和灸激发热敏灸感,确定热敏腧穴,然后施灸,通过特定手法激发透热、扩热、传热等经气传导,从而达到气至病所,并施以个体化饱和消敏灸量,即灸至热敏灸感消失为度,每次施灸时间30~60分钟。
 
       同时明确,热敏灸艾条作为除外内容,允许在项目之外另行加收。热敏灸项目适用范围为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和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认定的医疗机构。
 
      《通知》明确,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三、二、一级价格分别是60元每次、54元每次、48元每次,医保支付标准相应地调整为50元每次、45元每次、40元每次。热敏灸项目中使用的热敏灸艾条限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生产的院内制剂,按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已报省医保局备案的自主定价执行,医保定额支付标准为4.8元每根。
 
       为规范医疗机构认定管理,《通知》明确,首批认定的医疗机构为省中医药管理局已公布的54家江西省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医院和1家热敏灸区域诊疗中心。有意愿认定的医疗机构可向当地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申报,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硬件、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能力等,对申报单位进行认定,逐级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进行备案,由省医疗保障局将认定的医疗机构热敏灸医疗技术服务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