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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范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

发布时间:2022-08-16 阅读量:1259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内容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记者:李芮 
 
       日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该省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升中医药科研平台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
 
       根据《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省中医药重点学科以临床学科为主,兼顾相关基础学科和中药学科。申报单位应为三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市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机构。学科建设依托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学科带头人负责本学科建设的业务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对列入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各学科的进展情况和建设成效实行全程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专家按照重点学科建设内容和考核指标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其重点学科资格。
 
      《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职责是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在中医药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开放交流等方面保持先进性和引领性,每年在省部级以上课题承担、高水平论文产出方面具有示范性,定期组织高水平学术会议等。省卫生健康委是实验室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对实验室的总体规划布局、建立、调整、申报评审、考核评估等;依托单位是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为实验室提供科研基础条件保障,做好实验室系统化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