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中医立法实施细则颁布
发布时间:20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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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8日,匈牙利人力资源部(原卫生部)正式颁布中医立法实施细则[即42/2015. (IX. 18.) EMMI 号文件/匈牙利政府公告第132号],至10月18日一个月公示期满后将正式生效。这是继2013年12月17日匈牙利国会通过中医立法后相关法案的具体落实,标志着该法案从2015年10月19日起将正式在匈牙利实施。这是匈牙利中医药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中匈两国政府关怀、世界中联指导、匈牙利民众支持、匈牙利中医界同仁共同努力的结果。该法案的出台,为中医药在匈牙利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使匈牙利成为欧洲第一个实施中医立法的国家。
该法案对中医从业人员行医许可证的发放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申请人需要向国家医疗注册培训中心递交至少有5年学历的中医药高等教育文凭、至少有5年中医药专业从业经历,并掌握专业语言,才有资格向有关当局递交申请。
●法令中详细规定行医地点的设施和卫生环境要求。
●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可以延期。但至少在过去的5年时间内有三分之二的时间从事本行业的工作,才有资格申请延期。
●学历证书须出示公证资料以证明申请人在其学校所学的课程及课时数,必要时该注册中心有权要求申请人面释所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须证明在祖籍国最后一个长期行医的工作单位没有被取消过行医资格,同时无刑事犯罪记录。
(匈牙利中医药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