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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形势下鼓励各分支机构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 阅读量:3701 来源:信息中心
各分支机构:
 
       当前,党和国家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论述,为中医药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中医药法》,落实《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做到“内外兼修”,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为建设健康中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新的贡献。
 
       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我国自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动态清零”的防疫政策,不断提升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防控水平,快速有效处置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社会经济稳步发展。
 
       为充分发挥各分支机构优势,切实推动各分支机构在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能力、激发服务活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按照民政部要求,现就进一步鼓励、支持各分支机构积极开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各分支机构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学术交流活动。创新办会模式,提倡以“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办会,注重会议内容,提升会议质量,扩大交流范围和影响力。
 
       二、鼓励各分支机构开展标准研制。组织专家积极开展本专业领域内的标准、指南研制工作,制定、发布更多高质量的中医药国际标准;加强对已制定标准的国际应用和推广,进一步推动本产业、专业、领域的规范化发展。
 
       三、鼓励各分支机构充分利用“云课堂”、“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间”等自媒体平台,开展网络义诊、科普讲座等各项社会服务活动,发挥自身优势,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传播中医药健康知识,增强中医药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四、鼓励各分支机构加强人才培养。积极承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相关单位开展的人才培训项目,或与总会联合开展培训活动,推动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和推广;或与海外机构开展合作,推动海外中医药人才培养,逐步提升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鼓励各分支机构开展科学研究。以分支机构为主体,承接政府以及海内外各级科研、教学、产业、产品的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文章,引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六、鼓励各分支机构开展国际合作。积极响应国家中医药“一带一路”倡议,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海外机构、组织等合作开展中医药国际项目;积极开展“抗疫”国际合作,推动中医药海外传播。
 
       希望各分支机构充分挖掘自身特点,借助平台优势,多方面开展工作,为推动分支机构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秘书处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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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