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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第七届(仲景杯)中医药国际贡献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英文版)
发布时间:2021-12-24
阅读量:5513
世界中联各团体会员、分支机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了褒奖对中医药国际传播做出重大贡献的中医药团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医药进入各国主流医疗体系,推动中医药学与世界各种医药学的交流与合作,为人类健康做出更大贡献,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了“中医药国际贡献奖” 。这是中医药领域唯一的国际奖项,目前已成功评选了六届。
为做好第七届(仲景杯)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依据:
第七届(仲景杯)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的推荐、申报,按照《中医药国际贡献奖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奖项设置:
第七届(仲景杯)中医药国际贡献奖团体、个人分别设立3个奖项,对获奖团体或个人授予荣誉证书,每个奖项奖金1万美元。
三、获奖基本条件:
第七届(仲景杯)中医药国际贡献奖获奖的团体或个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中医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对所在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
2、在向所在国的公民提供中医医疗服务、传授中医药科学技术、培养中医药人才或者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在促进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对中医药学在世界各国的传播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四、推荐申报方式:
第七届(仲景杯)中医药国际贡献奖候选人的征集采用推荐申报的方式。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上述范围内择优推荐。
1、具有提名推荐资格的单位包括:
(1)世界中医药学联合会各团体会员、分支机构及秘书处各部门。
(2)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针灸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
(3)中国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4)中国驻外使领馆、各国驻华使领馆。
2、具有提名推荐资格的个人包括: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医大师
(3)中医药国际贡献奖历届获奖者
五、申报材料要求:
请推荐单位或个人填写《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第七届中医药国际贡献奖推荐书》(见附件,请用中、英文填写),并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至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药国际贡献奖办公室,空白表格可在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网站(www.wfcms.org)下载。
六、申报起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2022年3月31日。
七、材料提交:
电子材料、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以快递寄出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505室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刘晓明 赵欣怡
联系电话:86-10-58239006/58650235
传 真:86-10-58650041
网 址:www.wfcms.org
E-mail:wfcms@foxmail.com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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